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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网4月11日电据韩联社报道,韩国宪法法院11日裁定堕胎违宪。法院称,禁止怀孕早期堕胎是对孕妇决策权的过度侵犯。关于堕胎罪的法律应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修订,即在明年年底之前,否则将被废除。
根据韩国1953年的刑法,堕胎的妇女将被判处不到一年的监禁或不到200万韩元(约1.2万元人民币)的罚款。同时,经孕妇同意堕胎的医生面临不超过两年的监禁。相关法律在韩国争议很大。许多妇女指责堕胎过度侵犯了决策权,堕胎只对妇女负责,这也违背了公平。
关于宪法法院今天的裁决,韩国的朝鲜日报解释说,所谓的不符合宪法实际上认定堕胎罪违宪。然而,为了避免造成社会混乱,宪法法院没有立即宣布与堕胎罪有关的法律无效,而是给了修改法律的缓冲期。
韩国SBS新闻指出,修订后的法律可能允许妇女在怀孕期间的一定时间内堕胎。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韩国66年前的堕胎罪被发现违宪:过度侵犯孕妇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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