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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3月26日电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要以习近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新的发展观,以政府治理体制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更好更快地方便企业和群众为导向,加大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力度,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国办: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意见》提出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行全过程、全覆盖的改革。2019年上半年,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减少到120个工作日以内,省(自治区)、地级及以上城市初步建立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框架和信息数据平台;到2019年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将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试点地区继续深化改革,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提高审批效率。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全国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制度。

国办: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意见》提出要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四个统一”。首先,统一审批流程。精简审批流程,逐步形成全国统一的审批清单。合理划分审批阶段,在每个审批阶段实行“一个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制定全国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示范文本,进一步细化地方审批流程。实施联合计划评审和联合验收,实施区域评估和通知承诺制度。二是统一信息和数据平台。地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尾”的原则,整合建设覆盖地方各有关部门、区县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并与国家相关制度衔接。省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应与本地区国家和城市的相关系统实时共享审批数据。三是统一审批管理制度。整合各种计划,构建“多规整合”的“蓝图”,并对项目实施进行总体规划。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实现“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各审批环节实行“一向导、一申请单、一套申请材料、多审批”的运作模式,整合申请材料。建立健全审批支持系统,用一套机制规范审批操作。第四,统一监管方式。建立以“双随机、双公开”监管为基础、重点监管和信用监管为补充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一地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健全中介服务和市政公共服务管理体系,规范中介服务和市政公共服务。

国办: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意见》要求各有关部门加强合作,密切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承担改革的主要责任,制定改革时间表和改革路线图,确保改革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对于工作推进不力,影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程,特别是未能按时完成阶段性工作目标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国办: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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