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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朱宝珍
记者3月14日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获悉,2018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收到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咨询1124.96万件,同比增长20.74%。其中,投诉372.56万件,举报60.69万件,咨询691.71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1.17亿元。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的数据,去年的消费者投诉和举报主要表现出八个特点:
首先,商品投诉的比例扩大了。2018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受理商品投诉231.81万件,同比增长62.2%,同比增长61.3%;受理服务投诉140.75万件,同比增长37.8%,同比增长12.1%。
第二,网上购物投诉迅速增加。2018年,全国电子商务交易额为31.63万亿元,比上年增长8.5%。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带动了市场经济的活力,同时也引发了许多消费者纠纷。2018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受理网上购物投诉168.2万件,同比增长126.2%。主要投诉有:虚假广告、假冒伪劣、质量不合格、经营者拒绝履行合同。
第三,广告、质量、合同和售后服务是投诉的焦点。2018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受理广告、质量、合同、售后服务投诉1057300件,分别占投诉总数的29.6%、17.6%、15.4%和9.3%。其中,增长最快的问题是广告,同比增长233.6%;质量问题同比增长25.0%;售后服务同比增长22.9%。合同问题同比增长3.0%,主要集中在汽车及零部件、装饰服务、租赁服务、中介服务、文化娱乐服务等领域。
第四,对消费升级的抱怨迅速增加。随着居民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居民消费结构加速转型升级,逐渐从温饱型向享受型和发展型转变,消费结构和消费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2018年,国家市场监管部门受理的升级消费投诉迅速增加,反映在消费者对化妆品、文化体育娱乐产品、电脑设备等提高生活质量的投诉分别增加了246.7%、146.0%和89.3%;消费者对装修建材、装修服务等改善家居环境的投诉分别增加39.1%和60.2%;对租赁服务和中介服务等社会服务消费的投诉分别增加了28.3%和111.6%。
五是诉讼和转介机制深化。2018年,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受理消费者投诉1.8万件,同比增长217.68%,涉及金额2.4亿元。市场监管部门将案件移送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突破口和重要起点,初步形成了在投诉中发现案件源头、在线索中查违法、在中国调查权益的格局。利用互联网平台,加强重点监管领域投诉转介工作,将涉及群众投诉、欺诈消费者投诉、格式合同违规投诉、主要商品质量不合格投诉列为投诉转介工作重点,及时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
第六,互联网平台已经成为维护权利的利器。国家12315互联网平台提供多种投诉渠道,如个人电脑、应用、微信小程序和公共号码、支付宝小程序等。消费者可以一天24小时方便快捷地提交投诉。2018年,平台新增用户126万人,其中实名认证用户83万人,年访问量达到3897万次。平台共收到167万条投诉举报,其中投诉145万条,举报22万条,为消费者节省了4亿元的经济损失。平台受理的投诉和举报占市场监管部门受理总量的44.83%,比2017年增长27.36%。
第七,网上争议解决是有效的。国家12315互联网平台开通了网上消费者争议解决(odr)渠道,鼓励和引导企业直接在平台上与消费者协商解决。经审查,市场监管部门已为3564家企业开通了网上解决渠道。2018年,全国范围内的odr企业受理了49,051起消费者投诉。网上解决企业的平均处理时间为7.8天,结算成功率为50.31%,结算效率是传统方法的2.67倍。大多数网上争议解决企业能迅速与消费者和解,更好地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主要责任,实现网上争议源的解决,展现企业诚信经营的形象。
第八,全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指数仍然很高。2018年,全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指数平均为91.53,比去年同期增长0.11个百分点,比五年平均水平增长1.9个百分点。全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指数略有上升,并保持在较高水平,表明在中国经济总体平稳发展的趋势下,消费环境继续改善。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下一步,为提升消费者消费意愿和消费敢为,市场监管部门将整合监管资源,更新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率;针对2018年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主要特点,特别是困难和痛苦的问题,要加强消费者市场监管,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社会共治体系,为消费和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市场监管总局:去年网购投诉同比增长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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