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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14日电近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甘肃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启动了对该省百余年来名手工艺品品种和技艺的保护措施。

《甘肃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把传统工艺美术的保护和传承作为建设文化旅游大省的基础工作,切实加强对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的领导,采取有效措施, 将传统工艺美术的发展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在政策、资金、信贷、信息技术服务和人才方面提供支持,以促进该地区传统工艺美术的保护、传承、发展和繁荣。

甘肃对百年以上传统工艺美术出台具体保护办法

根据《甘肃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本办法所称传统工艺美术是指具有100多年历史、技艺精湛、代代相传、工艺流程完整、原料天然、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鲜明、享誉省内外的手工艺品种和技艺。

据《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介绍,甘肃工艺品种类繁多,有雕塑雕刻工艺品、金属工艺品、漆器工艺品、花卉绘画工艺品、植物纤维编织工艺品、刺绣工艺品、地毯挂毯工艺品、珠宝首饰工艺品、美术陶瓷工艺品、烟花爆竹工艺品等11大类260多个品种,其中许多是国内外知名产品。如卓尼陶砚、酒泉夜光杯、武威铜奔马、天水漆器、丝绸地毯、庆阳香包、剪纸、皮影戏、兰州和临夏的雕花葫芦、定西和临夏的手工羊毛地毯,以及城市景观雕塑。

甘肃对百年以上传统工艺美术出台具体保护办法

以下是《甘肃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全文:

甘肃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

第一条为了继承和发扬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和发展传统工艺美术,促进传统工艺美术的繁荣和发展,根据国务院《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传统工艺美术的保护。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传统工艺美术,是指具有百年以上历史、技艺精湛、世代相传、工艺流程完整、原料天然、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鲜明、在省内外享有盛誉的手工艺品种和技艺。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传统工艺美术的保护和传承作为建设文化旅游大省的基础工作,切实加强对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的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将传统工艺美术的发展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政策、资金、信贷、信息技术服务和人才等方面给予支持,促进本地区传统工艺美术的保护、传承、发展和繁荣。

甘肃对百年以上传统工艺美术出台具体保护办法

第五条省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传统工艺美术的保护和发展。市、县政府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传统工艺美术的保护和发展。

财政、税务、教育、公安、市场监管、文化旅游、人文社会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工业和信息化部做好传统工艺美术的保护和发展工作。

第六条省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建立和完善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鉴定制度、工艺美术珍品鉴定制度和工艺美术大师鉴定制度。

第七条甘肃省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甘肃省工艺美术珍品、甘肃省工艺美术大师实行考核制度。由省工业和信息化部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论,予以认定和公布。

第八条生产传统工艺美术产品的企业和个人,向当地县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请品种和技能保护,经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后,向省评审委员会推荐。

第九条申请认定甘肃省传统工艺美术品种、技艺和珍品的企业和个人,应当向评审委员会提交完整、详细的资料。

第十条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对认定的传统工艺美术采取以下保护措施:

(一)收集、整理和建立档案;

(2)收集和收集优秀代表性作品;

(三)确定其技术秘密的分类,并依法予以保密;

(四)资助科研,资助品种和技术保护,资助人才培养。

第十一条本办法所称工艺美术珍品,是指传统工艺美术中具有创新技能、精湛技艺和较高艺术价值的优秀作品。由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部聘请的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传统工艺美术中的优秀作品进行了评审。

第十二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对甘肃省工艺美术珍品采取以下保护措施:

(一)省、市政府收藏的珍品,由美术馆、博物馆收藏,收藏单位向受赠人颁发收藏证书;

(二)其他工艺美术珍品所采取的保护措施。

第十三条本办法所称工艺美术大师,是指长期从事工艺美术设计和生产,技艺精湛,成绩突出,自成一派,在省内外享有盛誉的工艺美术设计师和制作人。

符合下列条件并长期从事传统工艺美术生产的,由省工业和信息化部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授予甘肃省工艺美术大师称号并授予荣誉证书。审查每4年进行一次。申请认定为甘肃省工艺美术大师的,申请人应当向评审委员会提交完整、详细的资料:

甘肃对百年以上传统工艺美术出台具体保护办法

(一)甘肃省工艺美术大师申报评审表;

(二)个人介绍、工艺美术经验、业绩、资质、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证明;

(三)申请人主要设计制作的三件(套)产品、实物作品、作品照片及简介;

(四)本人在国家、省、部级政府部门或行业组织举办的评比竞赛活动中工作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五)专业作品、论文和收藏品;

(六)爱国敬业,遵纪守法,无不良信誉记录;

(七)连续15年(含15年)以上从事传统工艺美术设计和生产的专业;

(八)参加现场操作能力审查证书;

(九)能够证明其技术水平和技能的其他材料。

第十四条甘肃工艺美术大师实行日常管理和定期资格审查制度。省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委员会应当每2年对省工艺美术大师的资格进行一次评审。

审查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审批部门审查后,撤销荣誉称号,收回荣誉证书,取消硕士资格:

(一)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严重丧失艺术美德,弄虚作假的;

(三)连续三年以上或长期脱离工艺美术设计师和生产者的;

(四)拒绝参加复审。

第十五条组织评审委员会应当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甘肃省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甘肃省工艺美术珍品和工艺美术大师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第十六条经评审委员会评定为甘肃省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甘肃省工艺美术珍品、甘肃省工艺美术大师的作品,由省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批后颁发证书并予以公布。

第十七条被认定为甘肃省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的产品和作品,可以使用甘肃省传统工艺美术证书。

第十八条甘肃工艺美术大师可以用个人身份在作品上签名,但不得在他人作品上签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冒用省级工艺美术大师的作品。

第十九条省工业和信息化部按照国家传统工艺美术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推荐“中国工艺美术大师”人选。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统筹规划,妥善安排天然原料和有特殊需要的传统工艺美术原料的生产。加强对传统工艺美术生产专用的宝石、玉石等稀有矿产的保护,严禁乱挖乱挖。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采取必要措施,挖掘和提炼具有鲜明地域特色、民族特色、独特的、不可替代的品种和技艺的甘肃传统工艺美术,征集和收藏传统工艺美术精品,培养传统工艺美术人才,资助传统工艺美术的科学研究。

甘肃对百年以上传统工艺美术出台具体保护办法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对生产经济效益低、艺术价值高、面临品种流失的工艺美术的企业和个人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二十三条生产传统工艺美术产品的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传统工艺美术技能的保护或者保密制度,切实加强传统工艺美术技能的管理。

从事传统工艺美术产品生产的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泄露传统工艺美术产品生产过程中知悉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

第二十四条传统工艺美术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充分发挥工艺美术大师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主导作用,对传承、保护和发展传统工艺美术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十五条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积极捐赠,共同支持濒危国家和甘肃省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的发掘和抢救,重点支持工艺美术大师、传统工艺美术珍品的采集、收藏和收藏以及传统工艺美术人才的培养。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甘肃对百年以上传统工艺美术出台具体保护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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