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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四川日报》2月12日微信公众账号消息,四川省政府网站发布了《四川省部分国有资本转移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转移比例统一为纳入转移范围的企业国有股的10%。

该方案思路清晰,转移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的基本目标是弥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因实施等缴费年限政策而形成的缺口,促进建立更公平、更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

国有资本转让有充实社会保障基金的特定目的和政策目标,营运收入按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上缴,专门用于弥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国有资本转让应当集中、独立经营、单独核算,接受检查和监督,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四川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

该计划建议将四川省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和金融机构纳入转移范围。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公益性企业、文化企业、政策性和开发性金融机构。转让对象是省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持有的企业集团股权;市(州)、县(市、区)(以下简称市、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持有的企业集团股权。转让对象涉及多个国有股东的,应当按照不重复转让的原则进行转让。中央和地方混合所有制企业按照最大股东的产权归属进行转让。

四川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

计划明确,转让比例统一为纳入转让范围的企业国有股的10%。之后,将根据中央政策和四川省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情况适时调整。对于从四川省转移过来的企业国有股,省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新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或者选择具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功能的公司作为承办主体,负责集中控股、专户管理和自主经营。市县不再设立承办科目。

四川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

根据规划,移交工作将按照试点先行、分级组织、稳步推进的原则进行。2019年,实施省级企业转移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完成市县企业转移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的调查和对象确认。2020年,市县企业将转移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四川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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