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410字,读完约1分钟
据工业和信息化部1月25日消息,为保护萤石战略资源,规范萤石开采和选择,提高清洁生产、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和本质安全水平,促进萤石产业结构调整,促进萤石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起草了《萤石产业标准条件》(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上述文件,新建和扩建萤石项目(包括萤石开采和选矿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矿产资源规划政策、产业规划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方城乡建设规划及相关环境保护和安全法规,统筹规划资源、能源、环境和市场的合理布局。
萤石产业的发展应以内需为基础,优化存量,调整结构,促进并购,提高产业集中度。新建和扩建萤石选矿项目应与淘汰落后相结合,鼓励资源丰富地区发展萤石选矿加工。萤石开采项目的开采规模应与资源储量规模相适应,并符合相关规划政策。新建萤石开采项目开采的矿石量不低于5万吨/年;上述规范条件实施前已投产的采矿项目如需扩大,开采的矿石量不得少于2万吨/年。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工信部公开征求对《萤石行业规范条件(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地址:http://www.jiazhougroup.cn/a/ybxw/287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