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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月22日电日前,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和国家电影局了解到,自2018年10月开展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工作以来,影视行业纳税人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截至2018年底,自查申报纳税117.47亿元,其中入库115.53亿元。目前,自查自纠阶段已经结束,标准化工作已经转入监督整改阶段。

影视行业自查申报税款117亿 转入督促纠正阶段

据了解,在开展工作过程中,有关部门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确定了适用于自查自纠的具体政策。明星工作室等混淆企业和个人应税所得的行为,由影视从业人员进行个体区分和调整,充分体现了纳税人自我检查的主要责任和义务。同时,为使影视行业的纳税人充分了解该政策,相关部门对重点影视企业和员工采取了面对面、面对面的方式,通过上门、电话或信函逐一告知,贴近税收政策导向的需要;以方便纳税为目标,设立专门的纳税服务席位接受咨询,开辟绿色通道提供热情服务;根据纳税人意愿,方便纳税人办理自查纳税等事宜,维护影视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在影视行业纳税人的积极配合下,标准化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影视行业自查申报税款117亿 转入督促纠正阶段

一些影视行业的纳税人表示,通过这次自查自纠,他们不仅意识到了严格执法的力度,也感受到了优化服务的温度,接受了深刻的法治教育,增强了守法诚信纳税的意识。他们表示,影视行业对此高度关注,作为员工,他们应该在履行公民义务和维护社会道德方面发挥更好的示范作用。

影视行业自查申报税款117亿 转入督促纠正阶段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研究会会长刘剑文表示,依法开展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工作,充分体现了纳税人的主体责任,对于解决行业突出问题、完善税收监管体系、促进影视行业健康发展、繁荣社会主义文化具有积极意义。

中国电影协会秘书长严表示,规范税收秩序工作有效解决了影视行业突出问题,弥补了发展不足,化解了行业风险,教育了从业人员,为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了更加有利的环境和条件。

相关部门负责人指出,经过自查自纠后,根据纳税人的反映,相关部门对合格纳税人的自查自纠结果进行了反馈,让大多数影视工作者感到放心。转入监管整改阶段后,将有针对性地督促和提醒少数自查自纠落实不到位、税收风险高的纳税人。经税务机关提醒改正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影视行业自查申报税款117亿 转入督促纠正阶段

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通过开展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工作,税收管理的基础和秩序得到有效改善。希望广大影视从业人员自觉追求道德与艺术并重,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本职工作,依法纳税,努力成为新时期有信念、有感情、有责任的影视工作者。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影视行业自查申报税款117亿 转入督促纠正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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