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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6月6日电(记者赵文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了2018年全国汽车安全召回通知。2018年,共进行了221起汽车召回,涉及12,512,800辆有缺陷的汽车。
从召回的性质来看,2018年的召回涉及679.87万辆有缺陷的汽车,占召回总数的54%。缺陷调查仍然是发现汽车产品缺陷的主要途径;在涉及的组装中,有50起召回是由于安全气囊和安全带的缺陷,涉及1992500辆汽车。因发动机相关缺陷导致的召回有44起,涉及314.7万辆汽车。42起召回是由于电子设备的缺陷,涉及1303000辆汽车;在缺陷类型方面,2018年因不合理危险导致的召回有212起,涉及缺陷车辆1251.06万辆,占召回总数的99.98%。
截至2018年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到3.27亿辆,比上年增长10.5%;新能源汽车达到261万辆,占汽车总数的1.09%。2018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依托全国车辆事故深度调查系统和缺陷信息采集系统,组织了3次新能源汽车缺陷调查,与相关部门开展了5次火灾事故现场调查,督促7家生产企业实施召回,涉及33种车型的12.14万辆缺陷车。缺陷的主要原因是电子控制、机械、电器和电池系统的故障。
汽车召回是国际上流行的产品安全监管制度,我国汽车召回制度已经实施了15年。截至2018年底,中国共实施了1768起汽车召回,涉及6925万辆缺陷汽车。汽车产品生产商因召回而投入的直接费用总额约为529亿元,消费者的累计损失为520亿元。
据报道,今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将重点关注商用车、新能源汽车和智能汽车,继续做好重大案件查处和召回的后续监管工作。推进召回、反垄断和公平竞争信息共享,督促生产者履行质量安全责任,切实保护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朱颖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2018年我国实施汽车召回221次涉及缺陷车辆1251.28万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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