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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应急管理部网站,应急管理部今天发布了《关于“4.15”山东齐鲁天和惠始制药有限公司重大火灾中毒事故的通知》。根据通知,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施工人员在有限的空室内对冷冻水系统管道进行热切割时,点燃堆放在附近的制冷剂缓蚀剂时产生的氮氧化物等有毒烟雾,导致现场人员中毒、死亡和受伤。
2019年4月15日15时37分左右,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的齐鲁天和惠始制药有限公司在冻干粉针剂生产车间地下室冷冻水(乙二醇溶液)系统管道改造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10人死亡,12人轻伤。
根据通知,经初步调查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承包商新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施工人员在有限的空室内对冷冻水系统管道进行热切割时,点燃了堆放在附近的制冷剂缓蚀剂(易燃固体、危险化学品,存放地点应远离火源),导致燃烧时产生氮氧化物等有毒烟雾,造成现场人员中毒和伤亡。事故的详细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根据通知,事故暴露出突出的问题,如企业安全意识薄弱,未能从类似事故中认真吸取教训,动火作业的作业管理失控,进入空受限,承包商管理不到位,应急能力严重不足,对所用化学品的危险特性缺乏了解。近年来,该企业安全事故频发,暴露出一些突出问题,如企业安全管理混乱,地方监管部门对动火作业和空作业的专项安全整改力度不够,安全监管不力等。
《通知》提到,事故发生在全国深刻吸取江苏响水田家一公司“3.21”特大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国务院安委会对危险化学品安全进行专项检查期间,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人员伤亡惨重,影响极其恶劣。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力处理事故,救治伤员,尽快查明原因,严肃追究责任。要进一步加强化工制药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防止事故发生。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济南药厂致10死12伤事故通报:施工人员引燃易燃固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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