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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石家庄4月1日电(记者龚智宏)为了打好清水之战,河北省提出对各区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进行月度排名和奖罚责任追究。其中,前三名城市和后三名城市将分别给予经济奖惩,最高奖罚300万元。
根据《河北省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通报排序及奖罚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河北省将重点考核国家和省级考核部门的达标率、重点县(市、区)达标率和重点涉水企业的排放达标率,并相加得出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指数,由大到小排序。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赵军表示,这三项指标覆盖了11个区市的160多个县(市、区)、400多个断面和1800多个重点涉水企业,实现了重点县、主要水体和河口、重要跨界断面和重点涉水企业的全覆盖。
河北省提出用资金奖励和整治各区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第一至第三的城市每月分别奖励300万元、200万元和100万元。对于本月排名第一至第三的城市,将分别扣除300万元、200万元和100万元。其他人不会得到奖励或惩罚。合规指数为100%的城市只会得到奖励,不会受到惩罚。
此外,河北省将综合运用预警通报、约谈问责、区域审批限制等奖惩问责方式,推进水污染防治地方责任的落实。其中,连续三个月未能完成改善水环境质量目标,国家和省级检测断面达标率连续三个月逐年下降的城市,只有在水环境质量连续三个月稳定达标后,才能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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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河北:地表水环境质量不达标每月最高将罚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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