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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宪容(作者是青岛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3月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科技板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和《科技板块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也就是说,科学技术委员会的文件和制度安排已经建立,这些制度规定了红筹企业的上市标准。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与有关方面一道,扎实做好注册审核、市场组织和技术准备工作,实施相关改革。
上海证券交易所也发布了相关业务规则,重点调整和优化制度:一是进一步明确红筹企业上市标准;二是进一步优化股权分置制度;三是进一步明确信息审查的内容和要求;第四,进一步合理界定持续监管职责的边界。
可以说,目前的科技委员会文件在制度规则上有三个突破:第一,它允许尚未盈利的公司上市;第二是允许拥有不同投票权结构的公司上市;第三,拥有红筹股和vie架构的公司可以上市。科技创业的包容性更强,如优先支持符合国家发展战略、拥有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增长强劲的企业。可见,第一批上市公司将在科技板块正式推出后不久形成,中国的科技板块将正式启航。目前,科技股的推出对中国股市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和冲击还不确定,这取决于科技股上市公司的选择和市场的反映。
因为中国科技股的推出有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基于中国现有的股票市场环境和制度安排,二是现有的股票市场环境、制度规则、交易秩序和规则、股票市场文化、股票市场信用体系等。能否突破旧的障碍,脱颖而出,取决于新成立的上市公司有多大的生命力。如果上市公司进入科技股是不可行的,那么这些上市公司可能会融入目前的形势。如果进入科技板块的上市公司有强大的生命力,就有可能建立起中国股票市场第一版的绿洲,引领中国股票市场的整体转型和发展。
第二个前提是,科技板块制度规则的设计是以欧美发达股票市场的制度规则为基础的。因为在不同的社会制度和文化传统下,其信用体系和信用内涵是完全不同的,而股票市场正在为上市公司的信用风险定价。信用的含义是不同的。如果我们用欧美发达市场的股票规则来给不同的信用风险定价,我们必须找到一套适用于中国信用体系的规则。在这方面,也禁止观察。
当然,政府成立科技创新局的目的是为国内科技创新企业创造一个便捷的融资平台,全面推动国内科技创新的发展。这个目的很好,特别是对于方兴未艾的数字经济,需要这样一个融资平台,才能全面促进中国数字经济的发展和繁荣,提升整个国家的竞争力。然而,要达到这个目标,更重要的是政府要尊重市场,以及如何以市场为本。市场化最重要的是在股票市场上形成一个有效的价格机制。政府将永远是市场的守夜人,而不是参与者。
科技板块的推出肯定会给国内投资者带来一些投资机会,但国内投资者也应该看到,由于目前中国的科技板块正在试水,投资者可以以试水的心态进入,根据机会行动,小赌一把。这样,我们可能真的找到一个投资机会。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以试水的心态应对科创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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