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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沈阳1月9日电(记者彭卓)辽宁省卫生保健委员会近日宣布,将通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基金、扶贫补充保险等形式,对胃癌、结肠癌、肺癌、乳腺癌、唇腭裂等21种严重疾病进行特殊治疗,以减轻贫困家庭自身的费用负担。
患有严重疾病是贫困和重新陷入贫困的重要原因之一。重症特殊治疗可以有效解决相关疾病的医疗需求,减轻贫困患者的费用负担。近日,辽宁省卫生保健委员会会同省民政厅、省扶贫办、省医保局下发文件,从2019年起,辽宁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特殊病种将扩大到21种。
据了解,2017年,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7种严重疾病被列为辽宁省贫困人口特殊治疗疾病,全省共治疗8000多人。在此基础上,自2019年以来,辽宁还纳入了肺癌、肝癌、乳腺癌、宫颈癌、急性心肌梗死、白内障、尘肺、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唇腭裂、尿道下裂等14种严重疾病。,进一步扩大了治疗疾病的覆盖面,成立了临床诊疗专家组和重大疾病质量控制专家组。
辽宁省卫生和卫生委员会表示,符合特殊治疗条件的患者可以到该地区的指定医院进行治疗。定点医院将根据大病的临床路径,优先考虑基本医疗保险目录中安全、有效、经济的诊疗技术和药品耗材,确保被治疗患者的医疗质量不低、医疗费用不高、治疗效果最佳。新农合和大病保险按规定政策报销患者治疗费用后,医疗救助资金按规定政策予以补助;符合健康扶贫补充保险制度报销条件的,还将按照规定的政策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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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辽宁:农村贫困户患21种大病可被专项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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