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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记者张兴旺)1月3日上午,针对SF申请法院冻结ofo小黄车银行账户存款一事,SF回应《中国证券报》记者称:“我公司对ofo的催收行为属于公司正常业务基金。在催收过程中,我公司多次催收无效后,依法提起诉讼。”截至记者发稿时,《中国证券报》记者尚未收到欧晓黄的回复。
根据中国判决文件网2018年12月30日披露的信息,深圳市顺丰综合物流服务有限公司向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申请查封财产,请求冻结被申请人东厦大同(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厦大同”,是黄晓汽车运营的主体)在招商银行天津分行鞍山西路支行的账户存款。
上述法院裁定,被申请人东厦大同在招商银行天津分行鞍山西路支行的存款(11××06)被冻结1375.06万元。签字日期是2018年10月15日。当时,东夏大同的法定代表人仍是戴卫。
天空调查显示,SF控股通过间接控制的深圳市顺路物流有限公司持有深圳市顺丰综合物流服务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事实上,在出庭之前,SF控股和ofo有一个“蜜月期”。2017年4月,ofo的联合创始人张思丁表示,ofo将与SF Express等快递公司合作,解决私家车问题。SF控股2017年半年度报告还披露了与ofo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为其提供小型黄色汽车、零部件、全国干线和支线配送以及城市配送服务。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顺丰回应:对ofo催收行为属于正常业务款项收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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