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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央视新闻报道,日前,北京市发布了《关于落实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房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人多地少地区每户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标准不得超过167平方米,其他地区不得超过200平方米。《意见》特别强调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和房屋,禁止城镇户籍迁移到农村,严格管理户籍在农村之间的迁移。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北京:严禁城镇居民“下乡”购买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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