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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谢若琳实习生曹青

充电宝可以说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必需品。今年1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移动电源产品质量进行了全国监督抽查。对江苏、福建、广东、四川等省73家企业生产的75批产品进行了抽查。抽查发现29批产品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38.7%,接近总样品的40%。不合格项目集中在过度收费上。一些劣质的充电宝贝充电后会冒出浓烟,外壳严重变形。

?近4成充电宝抽检不合格 问题集中在“过充电”上

过度充电是指电池充满电后仍在充电的情况。过度充电会对电池产生一定的影响,如电池寿命短。但是,如果使用特殊的充电器并且充电电压被限制在一定范围内,电池将不会有任何安全问题。

但是,在不合格的充电宝贝中,过充电会导致电池着火甚至爆炸。充电试验过程中,合格的电池芯不会有明火、冒烟或异常温升。

近日,央视财经记者将从广州多家店铺随机购买的充电宝产品送到了权威的国家检测机构广东质检总局。根据检测人员的检测结果,发现随机购买的几款产品在电池容量和标称标识方面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存在安全隐患。

8月3日,证券日报记者在黑猫投诉平台上查询发现,不仅一些小型充电宝制造商的产品存在偷工减料的问题,而且一些月销售额超过1万元的大型充电宝制造商的产品也存在安全隐患。有消费者投诉使用充电宝一段时间后,充电宝膨胀,指示灯异常,甚至充电口烧坏,充电宝爆裂。

?近4成充电宝抽检不合格 问题集中在“过充电”上

市场监管总局质量监督司抽检部主任苗表示,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有关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严肃处理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同时,所有的抽查结果都在市场监管总局网站上向公众公布,遏制了质量违法行为,维护了产品质量和安全。

?近4成充电宝抽检不合格 问题集中在“过充电”上

(编辑上官门罗)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近4成充电宝抽检不合格 问题集中在“过充电”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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