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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记者王文彦)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7月29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对修订内容进行了说明。征求意见稿增加了煤炭市场建设、价格机制、煤炭进出口贸易优化等新条款。
长期以来,中国的煤炭消耗占总能源消耗的70%以上。近年来,煤炭消费比重持续下降,预计到2025年将降至53%。然而,煤炭消费总量仍处于较高水平,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任务艰巨。
本次修编鼓励采用绿色开采技术,加强煤炭集中使用和管理,支持煤电联营,有序发展现代煤化工,全面管理采煤塌陷区,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和矿区生态恢复制度,从法律制度上保障整个煤炭产业链的绿色发展。
征求意见稿共9章89条,包括总则、煤炭规划与煤矿建设、煤炭生产与煤矿安全、煤炭市场与煤炭管理、煤矿矿区保护、煤炭资源综合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法律责任及补充规定。
征求意见稿提出建立和完善统一、开放、明确、功能齐全、竞争有序的煤炭市场体系和多层次的煤炭市场交易体系,以及市场决定煤炭价格的机制;市场主体应当依法经营,公平竞争;优化煤炭进出口贸易,促进现代煤炭市场体系的建立,优化和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征求意见稿删除了与时代发展不一致的条款。例如,在确保国有煤矿健康发展方面,国家对乡镇煤矿采取了扶持政策,制定了支持煤炭工业发展的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煤矿企业发展多种经营。一些带有计划经济时代色彩的表述也被从征求意见稿中删除。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煤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发布 新增市场建设、优化进出口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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