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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以下情形下可以中止审理:

  1. 原告或者被告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续诉讼的;

  2. 诉讼请求的标的物被查封、扣押、冻结,需要解除封查扣冻的;

  3. 诉讼请求的标的物被依法收归国家所有,需要等待国家决定处理的;

  4. 诉讼请求的标的物被他人侵害,需要等待侵害行为的解除的;

  5. 诉讼请求涉及的事实尚未查清,需要等待事实查明的;

  6. 诉讼请求的标的物已经被查封、扣押、冻结,但是有其他财产可以执行的;

  7. 有其他需要中止审理的正当理由。

  以上是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一些中止审理的情形,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具体案件的特殊情况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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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法诠网:民事诉讼法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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