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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什么比疫苗造假更可恨了!
北京时间7月1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长生生物(A股上市公司)开展飞行检查,发现该企业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行为。
造假行为意味着长生生物生产的狂犬病疫苗可能完全无效。
人注射了无效的狂犬病疫苗意味着狂犬病可能发作。
狂犬病一旦发作无药可救,死亡率高达99%。
所以生产狂犬病疫苗造假相当于无差别屠杀。
随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宣布收回长生生物旗下生产企业长春长生的的《药品GMP证书》,长春长生被要求停止狂犬疫苗的生产,长春长生对有效期内所有批次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全部实施召回。
事件发生后,长生生物股价连续5个一字板跌停,今日开盘后最新股价报14.5元,股价跌去40.94%,市值蒸发了97.89亿元,如今最新市值为141亿元。
起初,小编和很多家长的心情一样,觉得在疫苗生产上造假的公司居然事发后还能在证交所继续交易,这本身就是巨大的“奇迹”。
但随着事件调查的深入,小编和黄三水发现,自己的想象力完全容纳不了丑陋的现实。长生生物早在2017年就已经把25万只无效的百白破疫苗注射到中国儿童的身体里。
但如此巨大的恶行,居然只被处以300万人民币的罚款就安然脱身了。也就是说每给孩子们注射一针无效疫苗,只需要缴纳12元人民币的罚金,这点钱甚至不到销售25万只无效疫苗所得纯利润的零头。
尽管假疫苗的危害没有假药立竿见影,但知道真相后的家长也一定想手撕了敢于生产假疫苗的坏人,这种心情比崔永元想手撕了冯小刚刘震云还要迫切1万倍。
现在我们顺着时间线把事情从头到尾捋一捋。
2017年10月,当时在国家药品专项抽验中,长春长生生产的“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批 号:201605014-01),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检验结果【效价测定】 项不符合规定。
2018年10月27日,吉林省药监局立案调查长生生物“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简称“百白破”)检验不符合规定一事。
但这一批次的疫苗全部销往山东,共计252600支,已经打入了25万多名儿童的身体。
吊诡的是吉林省药监局对这样一起事实清楚简单的个案居然足足等了9个月没有开出任何罚单。直到.....
2018年7月15日,长生生物又一次生产疫苗造假被抓现行。这一次媒体的大规模报道终于让这家无良企业的恶行大白于天下。
也许是迫于压力,也许是机缘巧合。
2018年7月18日,吉林省药监局突然宣布了对长生生物百白破疫苗造假一案的处罚结果:
1、没收库存的“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批号:201605014-01)186 支。
2、没收违法所得858840.00元。
3、处违法生产药品货值金额三倍罚款2584047.60元。罚没款总计3442887.60 元。
处罚的依据是:
长春长生生产的上述药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第六项“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规定的情形,应按劣药论处。长春产生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禁止生产、销售劣药。”的规定,并于2017年10月27日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明,该批药品生产数量共253338支,由吉林省药品检验所抽样552支, 销售到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52600支,现库存186支,销售价格是3.40元/ 支,该批药品的违法所得共858840.00元,货值金额共861349.20元。
2017年10月27日立案,2018年7月18日公布处罚结果。吉林省药监局用9个月的事件斟酌处理的意见不知道能不能让被25个被注射了无效疫苗的孩子以及他们的家庭满意?能不能让舆论和公众满意?能不能让社会的良知和道德的底线满意?
长生生物,这一次还能长生不老吗?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25万中国儿童注射了非活性疫苗!但是为什么不择手段的企业可以继续造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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